参考解析(一):
存在问题之一:考核方案未得到有效的运作,制度完善后,各部门的执行力不强。对于执行力这块就是最难搞定的项目之一,增加执行力方面的培训,但效果仍不理想。
解决方案:参与到各部门的工作中去,了解工作的核心与流程,再针对每项目工作目标逐步进行解决。搞定事情很容易,要搞定人一点也不容易呀。你可以控制他做的方法与流程,但你不能控制别人的思想,这就是难点。如果是基层的就由HR部门多开导,多跟踪,多追追。中高层的,就得要靠总经理级的帮其洗脑,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,接受公司的相关制度与政策,从而为公司作出贡献,提升自身能力。
存在问题之二: 员工面谈反映的问题后,部分问题难以求证。
解决方案:所有员工反馈之问题,作为HR的你,信还是不信?有的HR会认为,信与不信都很为难。其实不用为难,每个人在反馈问题时,大部分人员只是站他本人的角度思考,忽略了换位思考的模式。在做绩效面谈时就必须注意员工的反应,一旦员工提出问题你必须尽量当场给他解决,如果是影响到公司的(不在你职责权限范围内的)可以告诉员工,会向上级反映,叫他等结果。所以当员工反馈之问题,要进行分析、分类解决,从易到难的顺序进行。
其实,在绩效考核过程中会碰到很多各式各样的,这些问题的原因,大都归根于制度的漏洞、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度、考评者们心态等等。当我们执行中,只要将问题一一记录下来,进行分析,逐一进行解决。定期进行汇总分析,优化现在的制度与操作流程,使其简单易操作,员工也容易接受的方案。
绩效考核的方案,在运作过程中,不外呼就是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客观的原则,目标必须明确化、标准化的准则进行。只要有一颗正常心对待绩效考核就可以不会有太大问题。
参考解析(二) :
题目的第一句说得很对:完善的方案如果不能很好实施,也无法取得理想效果;相反,很简单看似不完善的方案如果能够得到很好执行,一定能取得满意的结果。绩效考核也是一样,前期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在考核管理办法、方案、培训宣传等计划与制定,如果在考核实施中不能很好贯彻执行,也会让考核方案大打折扣,无法取得让我们满意的结果。
此所谓:执行力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。在绩效考核实施方面,我们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,下面逐一分享。
1、 部分人员未进行考核。
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转岗、长休、调岗、个别特殊岗位等员工。公司规定,转正后员工都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。但有的员工休假达到1周、月中调岗或转岗、一些与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关系特殊的人员,经过某些领导“打招呼”的方式,认为“情况特殊,需例外处理”,上级领导就同意某月可以不纳入考核,按照平常月份的待遇给予发放工资或奖金,这让其他正常考核的员工心生不满、认为不公。
我认为,这些看似“特殊”的情况仍然可以进行考核,比如:转岗的,按转前、转后不同岗位分别进行考核,只是略为麻烦一点,取二者平均分即为该次考核得分;休假过长人员,仍然取在岗时期的表现进行考核,这样才能服众。
2、 实施过程调整考核目标。
在考核实施过程中,个别被考核者拿出一些特殊极端的例子,找到某上级领导,认为某指标设置不合理,考核起来容易得较低分数,希望调整一下,有的领导由于工作忙,没有时间对该指标一一核实,无法细听HR部门或当初设定时的考虑和想法,加之该被考核者属于公司主要部门核心员工,领导就容易偏听这些意见,下指令中途更改“考核目标”(比如:原来定好每月利润100万,实施中调整为80万)。如此中途变法,会让知情者不服,一句话:早知如此,当初干什么去了?为什么不在目标制定时提出来?
以上情况,多数是那些骨干员工,想在关键时刻体现自己的“存在价值”,因为公司暂时离不开他们,即使知道事实真相,公司也会让步的。所以,面对此种情况,有时还不得不屈从啊。
我认为,要解决此不足,可以在方案制定时,专门为骨干、核心员工准备一份小单据,上面可写“我已经与公司就绩效考核各项内容达成充分一致,在本年度考核期内,即使出现其他意外情况,本人也绝不以此为借口要求调整或修改考核各项内容”,然后相互签名确认。实在不愿意签名,也可以将此种情况告知清楚,并让上级领导明白,以便今后翻帐时占“嘴巴”的上风。
3、 被考核者对过程参与不积极。
不少被考核者对考核得分签名时,只关注最终得分,如果达到期望值,看也不看就签字了,如果比期望值低,就细看哪项得分低了,与评分者就该项考核来纠结不曾考虑清楚的细节问题。这种只关注结果,不重视考核过程(特别是工作业绩的取得过程)是让人哭笑不得的。
对待此类现象,除非是考核过程计分错误,否则,我们会坚持原则,给予耐心解释,并规劝其重视工作业绩的过程,否则,只关注结果,意义也不大,这需要与被考核者上级一起对其做工作,以扭转不正确的认识。
4、 数据收集人员积极性不高。
此类表现主要是:数据收集人员认为工作繁琐、而且会得罪人、可公司给予的回报却不好。目前而言,公司对其数据收集不准确、不及时会有相应处罚措施的,也纳入其工作职责范围内,但对该工作做得出色的也会给予精神表扬,对特别突出的才给予300-500元奖励,他们认为不足以“心动”。
我认为,在原来认可和表彰的基础上,公司可以另外考虑评选半年度、年度优秀数据收集人员奖,获选者可下年度每月增加300-500元(数据可以根据情况变化)的额外津贴;另外,在职位晋升上也会有优先权。
5、 个别考核数据收集准确度较差。
此类数据主要是客户提供的数据、国外传来的数据、供应商提供的数据等,因为绩效委难以核实,有作假的成分(比如:客户满意度调查,有时从填表的字迹上看极可能是临时填写,甚至是一个人的笔迹,但苦于没有证据,只好采用)。这或多或少影响了考核的准确、公平、公正。
我认为,针对这类数据收集,可以采取不固定抽查的方式,如果规定:凡是发现有依据的作假行为,将按“记大过”一次处理,一年内犯二次的,可给予除名处理。相信重罚之下必少此行为。
6、 考核结果受领导意愿影响较大。
公司业务由于受季节影响较大,公司重要部门(业务部门和制造部门)个别月份的考核得分难免较低,甚至比同期的职能部门得分低不少,会不同程度影响该部门员工的工作热情,公司领导见此情况,会大发善心,要求绩效委或自己亲自动手将考核结果改写,这种情况在年终考核时也会出现。领导们认为,公司绩效考核理应朝这些业务部门倾斜,因为他们的贡献最大,考核得分和考核奖金理由最多。这样的简单逻辑理论还真让HR部门和其他人员“词穷”,难有“强词”可讲。
领导意志左右结果,肯定是不能发生的,但又不能直接指出,更不能以“弱小胜过强权”。
我认为,绩效委或HR部门可以收集对“领导左右结果”的意见或建议,将侧面或旁边的声音传递到领导耳朵里,从而让领导明白,绩效考核“公平公正”的重要性,更要明白绩效方案和考核结果的严肃性,宁愿让领导下指令在下个周期修改考核方案,也要暂时同意这个考核周期的考核结果。
以上存在的考核过程问题只是一部分,随着考核的推移,还会出现其他方面的问题,只有坚持“人无完人,金无足赤”的心理,承认绩效考核也是需要一个“不断完善的过程”才能更加适合公司实际情况,才能促进各部门、全体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、提高工作效率。